2010年國有企業改革發展要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推進國有企業調整重組,優化國有經濟布局結構。優化國有經濟布局結構是提高國有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的重要途徑。要著眼于優化國有資本配置,強化國有資本在戰略性領域的控制力和影響力,加大結構調整力度,加快培育一批行業排頭兵企業和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大公司大企業集團。按照國務院出臺的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意見的要求,緊緊結合編制“十二五”規劃和重點產業調整振興規劃,培育發展技術含量高、帶動作用大的戰略性產業,推動國有資本向優勢、支柱、特色產業及行業的龍頭企業集中,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做強做大優勢國有企業。圍繞地方經濟發展規劃和布局結構調整重點,以骨干企業為龍頭推進并購重組,進一步提高產業集中度。推動企業進一步明確戰略定位和發展方向,加大企業內部資源整合力度,推進非主業資產的剝離重組,推動優勢資源向主業集中。鼓勵、支持國有企業開展跨國、跨區域、跨所有制的聯合重組,鼓勵、支持各種所有制性質的企業,特別是有實力、有信譽的民營企業參與國有經濟布局結構戰略性調整。繼續推進劣勢企業關閉破產,努力探索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劣勢企業依法、有序、平穩退出市場的通道。進一步發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對企業重組的引導和帶動作用,通過國有資本的有序合理流動,有效配置國有資本,推動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不斷優化。繼續推進國有資產經營公司試點,構建國有資本布局結構調整和中央企業重組的新平臺。探索科研院所與大企業集團結合的有效方式和途徑,完成政策性關閉破產項目的組織實施。
第二,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激發國有企業內在發展活力是提高國有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的必然要求。要繼續加大公司制改革力度,通過重組上市、合資合作、相互參股等多種途徑,加快推進國有企業,特別是母公司層面的公司制股份制改革,促進投資主體多元化。積極推動企業集團核心業務資產上市或整體上市,推動優勢資源向績優上市公司集中,提高企業資本的證券化比重。繼續推動規范董事會建設,堅持外部董事占多數的原則,選好配好外部董事,真正實現決策層和經營層分開;推進董事會規范運作,建立完善規章制度,充分發揮專門委員會的作用,提高董事會科學決策水平;開展對董事會、董事年度和任期評價工作,對董事會運作較為規范的國有獨資公司,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將經營班子管理權下放董事會,逐步將部分屬于股東的權力下放給董事會;根據企業股權結構的不同,依法正確處理好國資委與董事會的關系,建立健全董事、董事會與國資委的信息溝通與交流機制,建立完善董事會向國資委報告年度工作制度。健全適應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新機制,進一步加大企業領導人員選聘方式改革力度,繼續深化用人、考評、激勵制度改革,加快市場化選聘人才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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