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對于改善群眾居住條件,有效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沖擊、保持經濟較快增長,具有重要意義。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要繼續大規模實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支持居民自主性住房消費,抑制投機性購房,大力整頓和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
一、繼續大規模實施保障性安居工程。2010年,計劃建設保障性住房300萬套,各類棚戶區改造解決住房280萬套。實現這個目標,一是加大廉租住房投資和建設力度,盡快啟動項目,在嚴控質量和面積標準(50平方米以下)的前提下,加快推進速度;采取收購、改建、鼓勵社會捐贈等方式,多渠道籌集房源,通過實物供應,解決好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問題。對實行貨幣補貼的,租賃補貼的額度應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市場平均租金、保障對象實際支付能力合理確定。二是繼續推進國有林區、墾區和中央下放地方煤礦棚戶區改造,全面啟動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工作,努力保證群眾得到實惠,資金及時到位,政策有效落實,改造規范有序,公平公開分配。三是根據實際情況,合理確定各地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規模,完成好2009-2011年我國年均新增130萬套經濟適用住房的計劃。嚴格限定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標準。房價過高、上漲過快的城市,可以適當放寬經濟適用住房的供應范圍,但要確保用于改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居住條件,防止成為不符合條件家庭謀取私利的工具。四是加大支持力度,中央財政擬安排專項補助資金632億元,各級地方政府也要落實好資金、土地等配套政策,保證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指標。規范保障性住房的供應管理,建立健全申請、審核和公示辦法,完善輪候和退出機制。
二、支持居民自住性住房消費。第一,增加面向自住性需求的普通住房有效供給。把握好土地供應的總量、結構和時序,適當增加土地有效供應,提高住房建設用地在新增土地供應中的比重,嚴格控制單宗土地供應規模;加強土地供應后的監管,落實每宗土地開發建設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年的規定,加大閑置土地處理力度,確保已供應土地能及時開發建設。抓緊編制、公布和落實2010-2012年住房建設規劃,加快商品住房項目的規劃審批工作,穩定市場預期。在住房用地年度供應計劃中,明確各地塊住房套型結構比例等控制性指標要求,努力增加中低價位、中小套型商品住房供應。房價過高、上漲過快的城市,要切實增加限價商品住房供應。規范發展二手房市場,建立公平、有序的交易環境。第二,倡導住房租賃消費,盤活住房租賃市場。引導居民根據自身支付能力和實際需要,適度、合理地梯次消費。鼓勵房地產企業建設、經營租賃型住房,支持專門住房租賃機構的發展。鼓勵擁有多套住房的居民出租住房。加強住房租賃市場的管理。積極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研究建立公共租賃住房融資機制,開展利用社會資金建設公共租賃住房試點工作。第三,加大住房公積金對住房消費的支持力度。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范圍,大力發展個人住房貸款業務,降低貸款費用,簡化辦理手續,允許跨地區使用住房公積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健全管理考核機制,確保資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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