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行政體制改革繼續攻堅,在地區綜合改革試點、法制環境、事業單位改革、行政審批等方面均取得一定進展。
● 政府信息公開、公務員管理、行政復議等方面出臺了一系列新的法規制度,使政府依法行政得到進一步的保障。
● 各地地方政府主導推進的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穩步推進,在強縣擴權、行政問責、依法行政等領域取得明顯進展。
行政管理體制既是政治體制的組成部分,又和經濟體制與社會各項事業緊密相關。政府的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在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開放中有著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早在2005年中央制定的“十一五”戰略規劃中,就對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做了深入分析,明確指出,未來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將成為全面深化改革,擴大對外開放的關鍵。這意味著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醞釀新的突破,在深化改革中將扮演更重要的角色。
就2007年,除了中共十七大對未來的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進行了全面部署外,各級政府在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方面,也進行了一系列有益的探索。
一、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歷史經驗
早在改革開放初期,我國就開始了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艱難探索。從1982年進行改革開放以來第一次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算起,前后共進行了五次大的改革。改革的成就是顯著的:
首先,通過改革使中國的政府管理整體上由適應計劃體制的管理,緩慢地轉向了大體適應市場經濟體制的管理;其次,通過五次改革,也引起了政府自身的轉型。從過去完全是管制型政府、全能型政府,轉向一個能夠注重社會管理、注重公共服務的政府;第三,政府的管理水平、管理能力、公務員的素質等,也有了很大提升。這是我們國家這些年來之所以能夠快速發展的重要原因之一。
當然在充分肯定改革成就的同時,也應該看到我們在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方面,存在的深層次問題。這些問題集中起來,大體也有三個方面值得重視:
第一,改革目標的低效率重復。1982年以后每次改革都裁減機構人員,1988年以后每次都在轉變政府職能,這么多年做了不少努力,但成效不顯著。
第二,行政改革孤軍深入。政府改革是重點,但事業單位改革整體滯后。在目前這種行政事業一體化的管理體制下,機關裁員,事業增員,雖然也有利于實現政事分開,卻不能減輕國家的財政負擔,更沒有從根本上觸動中國傳統的干部人事管理體制。
第三,存在著明顯的單一“行政思維”的問題。在很長一段時間,我們認為,政府管理方面的問題,是可以靠行政體制改革解決的,但事實證明行政改革只能解決政府管理的一些淺層次問題,深層次的問題大都涉及到政治體制,很難真正解決。正因為如此,直至目前,我們的政府依然成為社會矛盾的中心,成為社會廣泛關注的焦點。2007年的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主要就是針對目前政府存在的問題展開的。
二、政府管理面臨的主要問題及其影響
1.政府管理面臨的主要問題。
一是政府自身改革和政府職能轉變滯后。盡管政府經過很多次改革,但是政府自身整體改革還是滯后的,行政審批事項依然過多,社會管理、公共服務職能比較薄弱。
二是政府各個部門之間職責不清,協調不力,管理方式落后,辦事效率不高。政府各個部門之間有嚴重的部門利益的傾向,權力部門化、部門利益化、利益法定化非常突出。部門設置的越多,相互之間概率交叉越高,責任邊界越不清晰,實施起來各有各的利益。部門主導的政府公共政策制訂過程,會導致公共政策扭曲、變異,政策制定的成本高、周期長、效率低、內耗嚴重,決策代表公眾利益的價值取向大打折扣,最終會把部門利益凌駕到公眾利益、國家利益之上。
三是宏觀調控在某些方面失靈,中央權威得不到應有的維護,地方主義明顯抬頭。
四是有些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還沒有得到根本解決,民生問題再一次凸顯,表現為上不起學、看不起病、買不起房、就不了業。
五是尚未形成有效的權力制約結構。近年來雖然不斷加大反腐敗的力度,如制定黨內監督條例、制定黨內紀律處分條例、對中央部委的紀檢監察實行垂直管理、中央對地方實行巡視制度,但腐敗現象頻發,有些政府部門工作人員依法行政觀念不強,執法違法現象屢見不鮮,權力濫用、權錢交易、官商勾結現象嚴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弄虛作假、奢侈浪費問題比較突出。
2.政府自身存在問題得不到解決,可能激化某些社會矛盾。
這些問題應該說中央很早就認識到了,也一直在解決,但是直到現在,還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而這些問題的存在,使得政府把行政體制改革放到更重要的位置,試圖通過不斷的深化改革來解決政府管理面臨的深層次問題。以上問題如果得不到很好的解決,就可能激化三種沖突:
一是經濟增長與利益分配的沖突。如今政府面臨的客觀環境發生巨大改變,我國社會處在一個同時經歷社會轉型、體制轉軌的“雙轉”階段,給社會帶來劇烈沖擊。
建國以后先是經過幾十年計劃經濟,然后通過政府強力,把經濟發展方向由計劃轉到了市場。雖然這種轉變相對而言很快,但這種市場經濟不是建立在自然演變的基礎上,商品經濟沒有得到很好的發展,缺乏自然歷史的積累。
過去是依靠國家權力、政府權力對整個社會的資源進行配置,在幾十年后讓市場成為資源配置的主體,在“讓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區先富起來”的政策導向下,我國的收入差距快速地拉開,利益群體間的邊界越來越明顯,不同群體的矛盾、摩擦也越來越尖銳。
在這個社會轉型、體制轉軌的復雜過程中,一方面經濟發展了、社會進步了,另一方面如何分配社會利益成為所有社會成員關注的焦點。政府如何掌控好利益分配的杠桿,成為現在遇到的最大難題。如果政府再與民爭利、政府行為再不規范,它只能進一步激化矛盾和沖突。
二是政府的不廉潔行為與人民群眾公平意識的沖突。一方面,市場經濟培育了社會成員的自強、自立、公平、競爭的全新意識,他們對政府的要求越來越高,希望政府公平、公正、廉潔、高效。但一些政府官員恰恰在這個漸進過程中出現了明顯的腐敗現象,致使老百姓對政府信任度大大降低,形成心理上的沖突。
三是社會發育水平提高與政府社會控制能力下降的沖突。在計劃體制下,政治、經濟、意識形態高度合一,政府有很強的組織動員能力。現在伴隨市場經濟的發展,非盈利組織、民間社團組織逐漸發育起來,客觀上要求政府減少干預。政府一方面要控制社會、保持穩定的格局,另一方面要讓民間組織能夠相對快速的發展,這對政府來說是一大考驗。
3.政府自身存在的問題,也可能對公共治理造成新的壓力。
從另外一個視角來看,這些問題如得不到很好的解決,對政府的公共治理也會形成巨大的壓力。
首先,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堅持可持續發展的壓力。今天經濟高增長是以另外“三高”為代價的,即資金高投入、資源高消耗、環境高污染。堅持可持續發展戰略靠戰略口號還不能變為實際的行動。制定“九五”規劃的時候,中央政府就曾經明確提出要用集約式的經濟增長方式替代粗放式的增長,但是到今天這個問題仍沒有徹底解決。其根本原因在于這種可持續發展的戰略與官員長期以來形成的“政績觀”存在沖突,包括對官員的選拔任用的價值標準、選拔體制、考核標準以及由此形成的官員的價值追求等。
第二,化解社會矛盾的壓力。可以說,現在社會不穩定因素很多,一個小小的事件可能會釀成一個大問題。這其中原因也許很多,但是從政府管理的角度來講,最主要有兩大原因:目前我國社會貧富差距拉大的程度已經超出了社會的承載能力、政府公共政策所代表的公平正義出了問題。政府制定的公共政策所代表的公共正義像天平一樣,如果天平出現了不適當的傾斜,這個社會就會出大問題。目前的現實是,我國社會上層在精英化,但社會廣大的老百姓在碎片化,在制定政策中的聲音越來越微弱,爭取公共政策的能力在不斷下降。
第三,提高政府自我控制能力的壓力。這方面政府來自社會的壓力主要在兩個方面:一是政府有沒有能力控制住自身的腐敗現象;二是政府能不能控制住自己的財政支出行為。[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新階段改革的起點與趨勢——2008' 中國改革評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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